欧盟召开听证会!上汽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
7月22日,上汽集团发布《欧盟召开听证会 上汽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称,应上汽集团要求,欧委会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召开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汽向欧委会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计欧委会将于11月2日做出最终裁定,针对欧委会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初裁认定,上汽集团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在欧盟应上汽要求举行的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上汽明确提出: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外国合资方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混淆为上汽的关联企业,纳入补贴率计算范畴;在调查过程中上汽已提交了数以千计的书面资料,但欧委会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今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文件称,于7月4日开始针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关税,对比亚迪、吉利汽车、上汽集团将分别加征17.4%、20%和38.1%的关税;对其它制造商将征收21%或38.1%的关税。彼时,包括上汽集团、吉利控股在内的多家车企均表示对这一决定非常失望。对此,上汽集团表示:“针对初裁预披露中存在的计算错误,上汽迅速提交抗辩。”
当地时间7月4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自7月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最长期限为4个月。在此期间,欧盟成员国将通过投票来决定最终的反补贴措施,一旦决定通过,欧盟将对中国电动汽车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不过,欧委会在公告中表示,将继续与中方协商,以期达成一个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解决方案。
根据公告,相比于6月12日披露的税率,最终税率略有下调,但幅度不大。其中,比亚迪维持17.4%的税率不变,吉利与上汽集团则由此前的20%和38.1%分别下调至19.9%和37.6%,其他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车企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未合作的车企税率为37.6%。
这一措施发布后,多家车企以及中方协会等均强势作出表态。其中,上汽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强烈抗议,并指出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全球客户的利益,将正式要求欧盟委员会就中国电动车临时反补贴税措施举行听证会,进一步依法行使抗辩权。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几日前,欧委会向大众汽车和宝马发出信号,称或将考虑降低这两家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的进口关税。知情人士称,欧委会愿意将大众汽车和宝马归类为配合抽样调查的公司,从而将两家车企中国产车型的关税降至20.8%,而现行计划下的关税为37.6%。但欧委会尚未最终决定是否降低大众汽车和宝马的中国产电动汽车的进口关税。针对此消息,大众汽车拒绝置评,宝马暂未发表评论。
在此次听证会上,上汽代表也呼吁,开放竞争才能带来进步,保护主义只会导致落后,希望中欧通过合作共赢,加快凝聚创新力量,共创全球绿色发展。
另外,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明确指出:“欧委会在本案初裁中违反WTO规则及欧盟反补贴条例的诸多做法;目前初裁中计算的补贴幅度无法反映中国抽样企业的真实情况;欧委会决定采取临时性征税措施,遭到部分欧盟成员国、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的强烈反对,严重损害中欧各方利益”。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表示:“中欧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成长在于合作而非冲突,目前,中国商务部和欧委会的谈判正在进行中,希望欧委会与中方相向而行,响应欧盟产业界呼声,达成平衡解决方案。”
在此之前,7月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发文称坚决不能接受,并呼吁:“欧盟委员会不要将当前产业发展必经的阶段性整车贸易现象视为长远的威胁,更不要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要避免损害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维护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7月22日,上汽集团发布《欧盟召开听证会 上汽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称,应上汽集团要求,欧委会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召开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汽向欧委会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计欧委会将于11月2日做出最终裁定,针对欧委会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初裁认定,上汽集团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在欧盟应上汽要求举行的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上汽明确提出: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外国合资方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混淆为上汽的关联企业,纳入补贴率计算范畴;在调查过程中上汽已提交了数以千计的书面资料,但欧委会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今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文件称,于7月4日开始针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关税,对比亚迪、吉利汽车、上汽集团将分别加征17.4%、20%和38.1%的关税;对其它制造商将征收21%或38.1%的关税。彼时,包括上汽集团、吉利控股在内的多家车企均表示对这一决定非常失望。对此,上汽集团表示:“针对初裁预披露中存在的计算错误,上汽迅速提交抗辩。”
当地时间7月4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自7月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最长期限为4个月。在此期间,欧盟成员国将通过投票来决定最终的反补贴措施,一旦决定通过,欧盟将对中国电动汽车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不过,欧委会在公告中表示,将继续与中方协商,以期达成一个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解决方案。
根据公告,相比于6月12日披露的税率,最终税率略有下调,但幅度不大。其中,比亚迪维持17.4%的税率不变,吉利与上汽集团则由此前的20%和38.1%分别下调至19.9%和37.6%,其他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车企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未合作的车企税率为37.6%。
这一措施发布后,多家车企以及中方协会等均强势作出表态。其中,上汽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强烈抗议,并指出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全球客户的利益,将正式要求欧盟委员会就中国电动车临时反补贴税措施举行听证会,进一步依法行使抗辩权。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几日前,欧委会向大众汽车和宝马发出信号,称或将考虑降低这两家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的进口关税。知情人士称,欧委会愿意将大众汽车和宝马归类为配合抽样调查的公司,从而将两家车企中国产车型的关税降至20.8%,而现行计划下的关税为37.6%。但欧委会尚未最终决定是否降低大众汽车和宝马的中国产电动汽车的进口关税。针对此消息,大众汽车拒绝置评,宝马暂未发表评论。
在此次听证会上,上汽代表也呼吁,开放竞争才能带来进步,保护主义只会导致落后,希望中欧通过合作共赢,加快凝聚创新力量,共创全球绿色发展。
另外,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明确指出:“欧委会在本案初裁中违反WTO规则及欧盟反补贴条例的诸多做法;目前初裁中计算的补贴幅度无法反映中国抽样企业的真实情况;欧委会决定采取临时性征税措施,遭到部分欧盟成员国、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的强烈反对,严重损害中欧各方利益”。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表示:“中欧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成长在于合作而非冲突,目前,中国商务部和欧委会的谈判正在进行中,希望欧委会与中方相向而行,响应欧盟产业界呼声,达成平衡解决方案。”
在此之前,7月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发文称坚决不能接受,并呼吁:“欧盟委员会不要将当前产业发展必经的阶段性整车贸易现象视为长远的威胁,更不要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要避免损害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维护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